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合作社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手续比较繁杂,加之注册时间长,因此合作社注册商标最好找专业的代理机构,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可以降低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分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尤其包括: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为动物提供膳食。尤其不包括: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动产,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赁服务(第三十六类);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第三十九类);食物和饮料保存服务(第四十类);迪斯科舞会服务(第四十一类);寄宿学校(第四十一类);疗养院(第四十四类)。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申请递交后的1~3个月,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叫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半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下发商标注册证。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6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